《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例》新规的不少内容受到广大车主的称赞,除了先前热议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内容进行调整外,还有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4条责任免除,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被删除。
14条存在争议的责任免除规定被删除,对广大车主来说无疑是好消息。此前就曾经有车主反映过,自己的汽车出险,撞坏了车大灯。但是刚好出险那天,自己的驾驶证不在有效期内。于是撞坏的车子没办法赔偿,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公布的“示范条款”对此前的主险(包括A、B、C条款)、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进行整合,保留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等10个附加险,新增1个附加险“车损险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险”,并将此前的5个附加险并入主险责任范围内,如教练车特约、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此前车载货物掉落导致车辆受损,车险需要附加险来赔,“示范条款”实施后主险可直接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为减轻消费者在理赔时提供单证的麻烦,“条款”对商业车险的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例如,不再要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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