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界定了第三者的范围: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失时,在车下的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张先生已有近10年大货车驾龄,车辆小毛病基本都会修理。2009年8月19日,张先生驾驶车辆在路上行驶时感觉车辆有些异常,便停下车,钻到车辆下方检查车辆是否漏油。
可是,下车前他忘记拉手刹,在他钻到车下检查时,车辆突然向前发生溜车。情急之下,还在车底下的张先生迅速往外钻,身子爬出来,一条腿没来得及撤出,车轮从他的左腿上碾轧过去……
没想到,这项原本让他有些小得意的“手艺”,竟因为一时的疏忽,带给自己终生的遗憾。事故造成张先生左腿粉碎性骨折,手术截肢。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未注意交通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是否该赔
张先生为其所属的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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