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草拟了一份致中国保监会的律师函,要求中国保监会责令各保险公司停止使用、限期修改车险中“无责不赔”条款。
车险理赔被刁难,这种经历不少车主都体会过。自己爱车被别人撞,自己的保险公司却将理赔责任像踢皮球一样踢给与自己无关的对方保险公司,然后车主面临的是漫长和无奈的等待!这些皆源于所谓的车险“无责不赔”条款。
昨天,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草拟了一份致中国保监会的律师函,要求中国保监会责令各保险公司停止使用、限期修改车险中“无责不赔”条款。
该条款违反了诚信原则
陈北元律师昨天告诉记者,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这一“霸王条款”普遍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但在20多家保险公司的合同中却长期堂而皇之地普遍存在着,在执行中成了保险公司无理拒赔的护身符。这种明目张胆的“无责不赔”条款违反了财产保险中四项基本性原则的其中两条,即最大诚信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按照《合同法》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据陈北元律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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