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不赔”成车险业行规之追踪
我省保险监管部门称要严查损害被保险人权益行为
车险业“无责不赔”条款屡遭消费者诟病,屡被法院判为无效,各保险公司却屡屡使用“无责不赔”手段。23日,本报对此推出深度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昨日,作为我省保险业监管机构的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对本报报道作出书面回应,澄清“无责不赔”并不是说投保人得不到赔偿,而是应该由谁来赔偿的问题,并表示将严肃查处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行为。
“无责不赔”不合法
记者注意到,连日来,央视、本报等先后报道“无责不赔”问题后,中消协已率先公开声明,强烈呼吁废止“无责不赔”条款。
中国保监会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经保监会审批和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投了车损险的无责车主既可以向全责方索赔,也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除了以上两种途径,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也是被保险人的权利。“无责不赔”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无责不赔”并非不赔
昨日,江西保监局也专门就本报报道发来书面回应,澄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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