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不赔”、“高保低赔”一直是争议较大的车险条款,随着上周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这些霸王条款被正式叫停。《通知》还规定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商业车险的费率管理机制的改革。
焦点一:“无责不赔”被正式叫停
在以往双方交通事故中,保险消费者最担心的不是“撞上了”而是“被撞了”。无责方如果出现车辆损失,而肇事方又拖延赔偿的话,保险公司常常以“无责不赔”的理由来拒绝赔偿,而无责方车主往往会为无过失的行为埋单。买保险有何用?保险消费者对此怨声载道。在《通知》出台后,明确了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无责方可以在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现行支付赔偿款,然后将求偿权转移给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负责追偿保险赔偿金。
解读:《通知》的要求,意味着代位求偿权将在未来成为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责任。保险消费者对此是一致喝彩,但同时,也引来消费者对保费上涨的担忧。早在2003年商业车险的首次变动中,代位求偿就已经被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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