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法查明失火真实原因的情况下,推断事故属于不明原因,不在保险条款免责范围。案例:走得好好的货车突然起火,把驾驶员董师傅吓了一大跳。经过扑救,火是灭了,但车也基本毁了。随后董师傅遇到了个难题保险公司甩手不赔了。董师傅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0万余,该案成为官渡法院“阳光司法”活动的典型案例,昨日开庭审理时,数十名保险企业及保险监管行业的相关人员到庭旁听。最后,董师傅打赢了官司
争论 车子着火该不该“免责”?
38岁的董师傅是个体运输户,去年他将自己的一辆货车向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其中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1.2万余元。没想到购买保险仅仅一个多月,2011年6月28日11时30分许,董师傅开着货车从昆明向瑞丽方向行驶到昆瑞高速的其中一段(保山市境内),车子突然着火了。董师傅回忆,当时天气较热。“我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一看左后轮居然飞起来了!”事后,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意见为:车辆自燃,本车受损等。并以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昨日上午的庭审中,原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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