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业务是财险公司的支柱业务,多年来,为节约成本,保险公司一直将索赔权下放到汽车4S店、保险中介等代理机构。《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代索赔虽然给投保人带来了方便,但却很难杜绝一些代理机构扩大损失、小事故大修、制造二次事故,甚至制造假赔案等骗保事件的发生,影响了财产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各财产险公司与4S店的合作模式主要是4S店代理车险业务,保险公司推荐事故车辆在合作4S店等机构修理。根据双方合作深度,4S店代理车辆理赔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代理式车险理赔,即4S店代理的保险客户出险后,通常由4S店代理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4S店先行垫付车主维修款项,理赔结束后,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4S店账户。在这种模式下,4S店全程代客户索赔,客户基本不参与理赔过程。 第二种是直接车险理赔。客户出险后由车主本人亲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的同名账户。在这种模式下,4S店只负责修理,客户自己办理理赔。如部分保险公司规定,各分支机构一律停止向4S店、修理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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