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车险理赔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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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3 14: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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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业务是财险公司的支柱业务,多年来,为节约成本,保险公司一直将索赔权下放到汽车4S店、保险中介等代理机构。《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代索赔虽然给投保人带来了方便,但却很难杜绝一些代理机构扩大损失、小事故大修、制造二次事故,甚至制造假赔案等骗保事件的发生,影响了财产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各财产险公司与4S店的合作模式主要是4S店代理车险业务,保险公司推荐事故车辆在合作4S店等机构修理。根据双方合作深度,4S店代理车辆理赔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代理式车险理赔,即4S店代理的保险客户出险后,通常由4S店代理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4S店先行垫付车主维修款项,理赔结束后,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4S店账户。在这种模式下,4S店全程代客户索赔,客户基本不参与理赔过程。
第二种是直接车险理赔。客户出险后由车主本人亲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的同名账户。在这种模式下,4S店只负责修理,客户自己办理理赔。如部分保险公司规定,各分支机构一律停止向4S店、修理厂等支付赔款,保险人是自然人的,由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公司领取赔款,或保险公司将赔款打入被保险人的实名账户;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将赔款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被保险人银行账户。
代理式车险理赔,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让投保人得到便利,但造成第一现场报案率低,单方事故大多无现场的问题。有地方保监局抽查其管辖域内的4S店200笔赔案,结果发现,车身划痕险占36%,单方事故(碰电杆、花栏、撞树、撞墙等)占14%,双车事故占14%,停放受损占5%,玻璃单独破碎占3.6%。以上诸多原因有现场案件只占10%,无现场案件高达90%。
与此同时,代理式车险理赔也带来了修理成本高的问题。据几家保险公司反映,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4S店主要以换件为主,能够修复的部件多数进行了更换处理,维修成本提高。二是工时费、配件价格明显偏高。4S店工时费平均高出市场价约20%,材料费根据车价的不同和车型的市场普及程度,平均高出市场价25%以上。三是出现一定程度的“店大欺客”现象,4S店对配件价格形成区域垄断,操控车辆修理价格,导致出险车辆修理成本加大。
另外,4S店代理的保险客户出险后,由于不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不能及时定损。同时,4S店代理客户索赔基本上是1个月,甚至2~3个月后将赔案集中,才到保险公司索赔,造成索赔材料提供不及时,延误了结案速度。由于4S店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及车主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复印资料,又比较熟悉保险公司理赔各个环节的规定与流程,客观上给4S店编造虚假事故提供了便利条件。个别4S店员工以利益诱导车主或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伪造交通事故现场,虚增或扩大损失,骗取保险公司赔款。
目前,各财产险公司与4S店的合作模式主要是4S店代理车险业务,保险公司推荐事故车辆在合作4S店等机构修理。根据双方合作深度,4S店代理车辆理赔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代理式车险理赔,即4S店代理的保险客户出险后,通常由4S店代理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4S店先行垫付车主维修款项,理赔结束后,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4S店账户。在这种模式下,4S店全程代客户索赔,客户基本不参与理赔过程。
第二种是直接车险理赔。客户出险后由车主本人亲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的同名账户。在这种模式下,4S店只负责修理,客户自己办理理赔。如部分保险公司规定,各分支机构一律停止向4S店、修理厂等支付赔款,保险人是自然人的,由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公司领取赔款,或保险公司将赔款打入被保险人的实名账户;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将赔款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被保险人银行账户。
代理式车险理赔,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让投保人得到便利,但造成第一现场报案率低,单方事故大多无现场的问题。有地方保监局抽查其管辖域内的4S店200笔赔案,结果发现,车身划痕险占36%,单方事故(碰电杆、花栏、撞树、撞墙等)占14%,双车事故占14%,停放受损占5%,玻璃单独破碎占3.6%。以上诸多原因有现场案件只占10%,无现场案件高达90%。
与此同时,代理式车险理赔也带来了修理成本高的问题。据几家保险公司反映,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4S店主要以换件为主,能够修复的部件多数进行了更换处理,维修成本提高。二是工时费、配件价格明显偏高。4S店工时费平均高出市场价约20%,材料费根据车价的不同和车型的市场普及程度,平均高出市场价25%以上。三是出现一定程度的“店大欺客”现象,4S店对配件价格形成区域垄断,操控车辆修理价格,导致出险车辆修理成本加大。
另外,4S店代理的保险客户出险后,由于不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不能及时定损。同时,4S店代理客户索赔基本上是1个月,甚至2~3个月后将赔案集中,才到保险公司索赔,造成索赔材料提供不及时,延误了结案速度。由于4S店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及车主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复印资料,又比较熟悉保险公司理赔各个环节的规定与流程,客观上给4S店编造虚假事故提供了便利条件。个别4S店员工以利益诱导车主或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伪造交通事故现场,虚增或扩大损失,骗取保险公司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