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在试驾价值百余万元的进口赛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赛车“报废”。赛车所有者北京丰宝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杨女士诉至法院,索赔111.8万余元。 近日,朝阳法院一审认定丰宝驰公司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判决杨女士赔偿车辆损失30万元、鉴定费3000元。 试驾车撞上房屋门垛 据了解,2012年2月4日,杨女士来到涉案赛车的专卖店。在出示驾驶证并签订《试驾协议书》后,杨女士决定试驾车辆。 当天15时40分许,杨女士驾驶专卖店提供的进口原装赛车上了路。当车行驶到朝阳金盏乡金港汽车公园南门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前部与路侧房屋门垛相撞。与此同时,丰宝驰公司陪乘人员李先生与同在一车的另一试驾者田先生受伤。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杨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丰宝驰公司委托鉴定公司对涉案车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完全报废。 涉案车残值为两万元 丰宝驰公司称,被撞坏的进口车价值128.8万元。杨女士在试驾车辆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杨女士赔偿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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