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的修改已经“满月”,记者近日获悉,至少2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申请增加法定车险业务。
“董事会已经形成决议,经营范围变更申请已经在本周寄送给监管部门。”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富邦财险”)一位人士告诉记者。
除了富邦财险,包括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也已经或正在准备提交变更申请。
目前,外资财险公司可以经营商业车险,但获准经营的业务不包括“法定保险业务”。4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五条第一款中关于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规定,由原来的经保监会批准的“中资保险公司”修改为经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司”。该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此举被业界解读为,作为法定保险的交强险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放开。
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只是第一步,目前外资财险公司还在等待来自保监会的信息。虽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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