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福州陈女士在车子年检时,发现交强险“脱保”了一年。原来,当初陈女士在一家4S店购车时,委托4S店代其购买了商业险和交强险,保期为三年。陈女士不知道交强险只能一年一保,也不清楚要向保险公司提供本人的信息资料。现在出现了这种状况,她认为是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于是向保险公司讨要说法。
保险公司则表示,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料和4S店的客户资料是不共享的,车主将自己的信息资料留给了4S店,而保单上却留了4S店的联系电话。保险公司无法联系上陈女士,这才造成陈女士交强险的“脱保”。
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商业保险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次性地交约定年份的保费。交强险法律则明确规定是一年一保。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今后如果在4S店办理保险手续时,为维护自身权益,务必在保单上留下本人的联系电话。万一在车险信息平台查询时发现保单上留的是4S店的联系电话,则要及时通知4S店告知保险公司,或者直接要求保险公司批改保单的有关信息资料,以免发生类似陈女士这样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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