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责不赔”等当前饱受投保人质疑的车险条款有望得到修改,14项拒赔条款有望取消。消息传来,淮北市“有车族”拍手称快。
无责方可获先行理赔前些天,市民陈先生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在长山路桥等红灯时,突然听到车后一声巨响。下车一看,陈先生的车被追尾,而撞他车的是一辆还没有投保的新车。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在这起事故中,我的车没有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理赔。但是对方的车还没有办保险,这样我就得自己和对方商量解决赔偿的事情。如果新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正式出台,像这样的事故,我们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获得先行赔付。”陈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车辆事故中,己方车辆无责,损失由对方负责,对方如果有保险的话,那么找保险公司理赔就行。但是如果对方不是机动车辆或者对方的机动车辆没有保险,那么找对方索赔有可能会很麻烦,不少车主只能自认倒霉。更有甚者,遇到这种情况,有的无责车主会自揽责任,来获得己方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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