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5日开始,投保车损险都要按新车价格计算,但理赔时,却要计算折旧,这显然不合理。”上周,一位有5年车龄的消费者向本报打来投诉电话,在他看来,车损险不算折旧额很不合理,不仅涉嫌垄断,还有高保低赔嫌疑。
消费者保费遭遇强制上浮
“按新车算车损险,我觉得很不合理,且所有公司一个价,这是垄断性的霸王条款,我现在每年要多支付不少保费。”在调查中,不少车险消费者都对始于4月15日的车险新规很不理解。
不少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的车险,多数情况下只用于一些普通的交通事故,如市内交通中的刮擦等,保险理赔金额并不太高,但车险却年年要买,车损险算是保费支出最大的一块,如果年年按新车投保,保费支出并不轻松。
调查车损险一律按新车价算保费
按照2009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规定,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标准,由之前的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调整为按新车购置价扣除折旧金额后实际价值确定或按实际价值协商确定。按此指导意见,如果车损险按汽车折旧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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