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年限,就不能再上路行驶了,当然,像入保险、测尾气等审车程序,就更没必要了。可武女士有辆超出报废年限的小货车,竟被保险公司上了保险,这能保平安吗?这是鼓励大家开着隐患车上路吗?武女士的小货车,服役八年,模样已经老旧,可出于安全的考虑,武女士仍然坚持给车买了保险。 3月28号,武女士到位于山东路的天安保险支公司,顺利给车上了保险,5月份,到车管所审车时,出问题了。审车的时候,我去交罚款,200块钱罚款,然后人家说查不到你车的信息,我说不可能,我说你再给我仔细查查,他说你的车已经是在3月4号,强制报废了。 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武女士,像她开的这种微型普通货车,报废年限为8年,2005年3月4号买的,2013年3月4号报废,也就是说,这辆车已经不能再上路跑了。武女士:不对呀,我车如果3月4号强制报废的话,卖保险的应该知道,应该核实证件,我不明白我去买保险的时候,是3月28号,他还卖给我。武女士说,当初买车的时候,没有人告诉她报废期是八年,忽略报废年限,是自己疏忽大意;可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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