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倒车撞伤儿子后,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等共计94641元,近日顺义法院审理此案。 李某诉称,去年6月4日7时许,其子小李由东向西步行,恰逢他驾驶大货车由北向南倒车,造成车辆的后轮与儿子身体接触,致使其严重受伤。后交通支队认定原告负全责。经医院诊断,其子为右股骨骨折、双侧锁骨骨折、右大腿皮肤软组织挫伤,需住院手术治疗,原告为此支付了所有的住院及护理等相关费用。因被告拒绝赔偿,故诉至法院。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只对第三者进行赔付,而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不属于第三者的范围,原告之子受伤,不属于第三者,故公司没有赔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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