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车主却发现,保险公司的理赔比自己的实际损失竟少了6000多元。从此,来自聊城的王先生开始了和保险公司之间长达3个半月的理赔“拉锯战”。 据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其车辆投保的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安保险”)以价格评估公司将不在维修范围内的车辆配件列入价格评估报告故意夸大损失为由,赔付的修车款比实际损失少了6127元。 理赔少了6127元 今年4月4日,王先生在聊城市莘县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出险,王先生被判全责,三者车辆损坏。后经莘县文信价格评估公司根据车辆所在维修厂提供的维修单据评定,王先生的车辆损失为14938元,王先生据此向维修厂交付了修车款。 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莘县文信价格评估公司评定的三者车辆损失为9415元,但对方认为,这些钱并不能使自己的车辆恢复原状。后经双方协商,他最终向三者车辆支付了1万元的修车款,并有字据为证。记者看到三者车主4月17日给王先生的收据中写道:“今收到王栋良赔付修车款1万元整,该赔款为最终赔偿结果。” 然而,令王先生不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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