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3月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后,就有媒体登出了“保监会废除车险三大霸王条款10万元旧车保费或省千元”的报道。仔细阅读上述通知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我个人认为,除非车险公司要让利于民或与其他公司打价格战,否则旧车保费不会下降;如果旧车保费不降反涨,也不足为奇。 这些媒体所说的三大霸王条款分别是:“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和“不计免赔”。 “高保低赔”是指在旧车险条款里,如果投保方以新车购置价为保额为旧车投保车损险,如果发生全损,保险公司只赔付旧车的实际价值;如果发生部分损失,视为足额投保,保险公司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赔付。举例说来,如果某投保人的旧车实际价值是10万元,其新车购置价是20万元;如果以20万元为保额投保,假设是投保方造成的事故且没有免赔率(额),发生全损时,保险公司赔付10万元;如果发生部分损失,如修理费是5万元,保险公司赔付5万元。 而新的示范条款则规定“车损险保额按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仍以上述情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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