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开了几年,车主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时,一律按照新车价格计算,而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时,赔偿数额却按照车的折旧价算;明明买了全险,索赔时却不能全额赔付,车主还得多花钱买不计免赔这样的附加险……这些都是经常困扰车主的问题。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备受争议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被明确叫停。记者从青岛保监局获悉,想要落实新条款还要等一段时间。据了解,如果执行新条款,不仅车主的权益得到更多保障,车主的保费可能也会大大降低。 记者随后采访了岛城数家保险公司,发现霸王条款还存在。 1.小宋花17万元买了一辆君威,开了三年多,他每年都买全险,今年年初的时候他的车在高速上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车几乎报废了,人也受伤住进医院,“4S店说修理费用15万元,结果保险公司说车要折旧,肯定赔不了那么多,最后只赔了133200元,剩下近20000元钱都要我自己承担。”小宋说,自己出院后与保险公司协商了很长时间,最后不了了之。 为什么旧车还要按照新车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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