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条款应行使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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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4 2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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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开了几年,车主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时,一律按照新车价格计算,而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时,赔偿数额却按照车的折旧价算;明明买了全险,索赔时却不能全额赔付,车主还得多花钱买不计免赔这样的附加险……这些都是经常困扰车主的问题。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备受争议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被明确叫停。记者从青岛保监局获悉,想要落实新条款还要等一段时间。据了解,如果执行新条款,不仅车主的权益得到更多保障,车主的保费可能也会大大降低。
记者随后采访了岛城数家保险公司,发现霸王条款还存在。
1.小宋花17万元买了一辆君威,开了三年多,他每年都买全险,今年年初的时候他的车在高速上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车几乎报废了,人也受伤住进医院,“4S店说修理费用15万元,结果保险公司说车要折旧,肯定赔不了那么多,最后只赔了133200元,剩下近20000元钱都要我自己承担。”小宋说,自己出院后与保险公司协商了很长时间,最后不了了之。
为什么旧车还要按照新车价格收取保费?太平洋车险的工作人员坦言,保险公司计算保费时,车辆价格都是按照电脑系统内的统一报价录入,不管车龄时间长短,都执行统一的标准,除非此款车的市场价格下调,那么系统内价格才会下调,但在赔付时,保险公司还是会按每月千分之六的折价率进行赔付。
新条款实保实赔
据了解,新条款实施后,保险单限额内车主的实际损失是多少,保险公司就要赔多少,不允许“高保低赔”的情况发生。就是说无论你在保险期间的任何时候出现了损失,都可以得到充分赔偿。
在车辆部分损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要在保额之内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付。新条款虽然对“高保低赔”进行了限定,而对于最终的投保金额并没有明确界定为必须为车辆的实际价格。
2.有些车主习惯把车险买得很全,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等以防止意外发生,不管买得多全,只要不买不计免赔险,还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记者咨询了一位业内人士,目前保险市场一般这样操作:出现事故后,车主全责,保险公司免赔20%;车主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免赔15%;双方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免赔10%;车主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免赔5%。
这样的“霸王条款”让车主在已经购买“全套保险”的基础上,只能再掏钱购买一份不计免赔险。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建议说,“如果想得到足额赔偿,尽量买此险。”那么买了不计免赔险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
记者采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赔人员发现,目前不在不计免赔险“保护”范围之内的项目有八九个之多,如停放被撞免赔30%。
新条款取消不计免赔险
为了多赔点钱,只能先多花点钱,吃了这样“哑巴亏”的车主还真不少,据了解,新条款删除了部分需附加的不计免赔险,并调低了部分险种的免赔额度。如由于车辆违反指定驾驶人、约定区域行驶的绝对免赔额从10%下降至5%。这就意味着,今后发生同类事故,免赔的金额将减少一部分,车主可获得的赔偿更多了。
3.“不是您的责任,就让对方来赔偿,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记者以自己的车出险、责任在对方为由询问是否能获得赔偿,阳光车险的工作人员回应道。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明明自己无责,却硬拉着交警要给自己定责,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原因就是保险公司的“无责不赔”条款。
前些日子,张涛开着自己的大众CC行驶到延安三路时,与一辆回收泔水的摩托车相撞,右车门被撞得凹了进去,交警认定是对方的责任,但是摩托车车主无法负担,保险公司以无责不赔为借口,不予赔偿,最后张涛只能自己花5000元修车。
新条款应行使代位求偿权
怕得不到赔偿而揽责,这样的事情以后不太会发生了,新条款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事故的,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将最大限度地让受损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解决。
◎保费恐将上调
对于“高保低赔”等问题,记者咨询了岛城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他表示,投保人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应共担责任,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从保险中不当得利,提高车主的安全意识,想通过这种方式让车主明白,不要随意破坏车辆。但是,保险公司的做法给不少车主带来了不便,投保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据介绍,今后,保险公司在进行车险赔付时,将面临着成本上升、资金流转等一系列压力,行业竞争或将进一步加剧,有专家担心,保险公司下一步很可能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可能会使得保费有所提高。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备受争议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被明确叫停。记者从青岛保监局获悉,想要落实新条款还要等一段时间。据了解,如果执行新条款,不仅车主的权益得到更多保障,车主的保费可能也会大大降低。
记者随后采访了岛城数家保险公司,发现霸王条款还存在。
1.小宋花17万元买了一辆君威,开了三年多,他每年都买全险,今年年初的时候他的车在高速上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车几乎报废了,人也受伤住进医院,“4S店说修理费用15万元,结果保险公司说车要折旧,肯定赔不了那么多,最后只赔了133200元,剩下近20000元钱都要我自己承担。”小宋说,自己出院后与保险公司协商了很长时间,最后不了了之。
为什么旧车还要按照新车价格收取保费?太平洋车险的工作人员坦言,保险公司计算保费时,车辆价格都是按照电脑系统内的统一报价录入,不管车龄时间长短,都执行统一的标准,除非此款车的市场价格下调,那么系统内价格才会下调,但在赔付时,保险公司还是会按每月千分之六的折价率进行赔付。
新条款实保实赔
据了解,新条款实施后,保险单限额内车主的实际损失是多少,保险公司就要赔多少,不允许“高保低赔”的情况发生。就是说无论你在保险期间的任何时候出现了损失,都可以得到充分赔偿。
在车辆部分损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要在保额之内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付。新条款虽然对“高保低赔”进行了限定,而对于最终的投保金额并没有明确界定为必须为车辆的实际价格。
2.有些车主习惯把车险买得很全,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等以防止意外发生,不管买得多全,只要不买不计免赔险,还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记者咨询了一位业内人士,目前保险市场一般这样操作:出现事故后,车主全责,保险公司免赔20%;车主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免赔15%;双方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免赔10%;车主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免赔5%。
这样的“霸王条款”让车主在已经购买“全套保险”的基础上,只能再掏钱购买一份不计免赔险。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建议说,“如果想得到足额赔偿,尽量买此险。”那么买了不计免赔险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
记者采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赔人员发现,目前不在不计免赔险“保护”范围之内的项目有八九个之多,如停放被撞免赔30%。
新条款取消不计免赔险
为了多赔点钱,只能先多花点钱,吃了这样“哑巴亏”的车主还真不少,据了解,新条款删除了部分需附加的不计免赔险,并调低了部分险种的免赔额度。如由于车辆违反指定驾驶人、约定区域行驶的绝对免赔额从10%下降至5%。这就意味着,今后发生同类事故,免赔的金额将减少一部分,车主可获得的赔偿更多了。
3.“不是您的责任,就让对方来赔偿,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记者以自己的车出险、责任在对方为由询问是否能获得赔偿,阳光车险的工作人员回应道。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明明自己无责,却硬拉着交警要给自己定责,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原因就是保险公司的“无责不赔”条款。
前些日子,张涛开着自己的大众CC行驶到延安三路时,与一辆回收泔水的摩托车相撞,右车门被撞得凹了进去,交警认定是对方的责任,但是摩托车车主无法负担,保险公司以无责不赔为借口,不予赔偿,最后张涛只能自己花5000元修车。
新条款应行使代位求偿权
怕得不到赔偿而揽责,这样的事情以后不太会发生了,新条款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事故的,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将最大限度地让受损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解决。
◎保费恐将上调
对于“高保低赔”等问题,记者咨询了岛城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他表示,投保人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应共担责任,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从保险中不当得利,提高车主的安全意识,想通过这种方式让车主明白,不要随意破坏车辆。但是,保险公司的做法给不少车主带来了不便,投保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据介绍,今后,保险公司在进行车险赔付时,将面临着成本上升、资金流转等一系列压力,行业竞争或将进一步加剧,有专家担心,保险公司下一步很可能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可能会使得保费有所提高。
2013年4月30日
2012年上海取消车辆购置税的过户手续 2012上海车辆购置税按多少交纳: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