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霍伟律师,将自己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保险”)及其北京分公司的投诉,以挂号信方式发给了保监会及北京保监局。 在这封投诉信里,霍伟称“平安保险广告与服务大相径庭、拒不履行服务承诺、‘内鬼’横行和公司治理混乱”,提出如下请求:由中国保险协会会同北京保监局派出工作组,对平安进行现场检查及更深层次调查,以确定其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与相关机构的业务往来是否合法,并将调查结论与调查报告公之于众;对平安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另对其进行赔偿和书面致歉。 霍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此举源自三个多月前,他驾车在高速路上爆胎后求援平安保险的一次经历,“整个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蹊跷事件。” 保险事故免费救援的“不明”例外 据霍伟介绍,2011年4月29日13时许,他驾驶被保险车辆自京平高速右转驶上南六环,前行不远即突发爆胎。“我将车紧急停在应急行车带上,并在13:16立即拨打平安保险报案电话95512求援。” 霍伟的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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