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出台后,保险业遭遇的第一案,因被告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废止了“霸王条款”而就此完结。记者昨日获悉,重庆市民刘方荣在12月9日保险业“反垄断第一案”开庭的前一天撤销了起诉,原因是他发现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已在《重庆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第三次修订版中废止了涉嫌垄断的条款,“我的目的已经达到,再进行诉讼程序已无必要”。 自律公约涉嫌垄断车险价格 《反垄断法》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天,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被车主刘方荣告上法院,理由是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垄断车险价格。 据了解,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为了避免行业不正当竞争”,制定了《重庆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二次修订)》和《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规定“各财产保险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市场指导费率”,为了约束保险公司“自律”,行业协会规定如果擅自降低车险费率,每违约一笔就会被收取一万元违约金。 这样做的结果是,重庆车主在重庆保险公司最多只能享受到 “统一”的8折优惠,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