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保获批经营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保险。该险种在随车行李损失险及精神损失赔偿等多方面,借鉴国外经验,补充了国内车险条款的多处空白。 据了解,该险种可投保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即保险期间内,机动车因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上所载行李物品的直接损毁,可获赔偿。一旦出险投保人申请索赔时,应提供证明损失物品价值的相关凭据和残骸以及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此次推出的车险还包括精神损失赔偿方面的一些条款。保险期间内,出险致使第三者人员或本车上人员的残疾、烧伤、死亡或怀孕妇女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生效判决或者经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超过5万元。每次事故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记者致电沪上多家车险公司客服电话,询问是否有销售类似的保险产品时,得到的是尚未推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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