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辆保险承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个别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以组建“新车共保体”等形式,对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进行分割或分配。
通知称,此举是为贯彻《反垄断法》的要求,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监会表示,具有交强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对于经保监会批准获得交强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任何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限制其经营交强险业务;对于交强险之外的商业车险业务,各财产保险公司要按照自愿投保原则,保障投保人的自主选择权。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报批的条款费率承保。
“新车共保体”此前其实是“规范汽车保险市场”的产物,2000年以前车险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一些非法保险代理人甚至形成黑社会组织,困扰财产保险公司经营。2000年6月5日,西安市在国内率先成立相关共保办公室,设有城区和郊县两个营业场所。此后,青岛、成都、武汉等地相继成立类似的新车共同体联盟,各保险公司的新车业务集中在其设在新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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