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起6车追尾事故,不但引发了连环官司,同时也印证:历经多年终于破题的车险“代位求偿”规定,在其实施过程中仍然阻力重重。
象山的陈女士日前结束了黄山之旅后,在返程的高速公路上遭遇了6车连环追尾碰撞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陈女士等驾驶的5车各负20%的同等责任,另外一辆车无责任。
陈女士的车损坏严重,共花去维修费用8万余元。她投保的保险公司称,因为陈女士需承担20%责任,所以她只能获赔7万元,其余1万多元损失应由另外4辆责任车主的保险公司赔偿。于是,陈女士把相关材料寄送给这4家保险公司。但半年多过去,不但这1万多元钱的赔偿迟迟未能解决,相反,她于今年4月收到了镇海法院的传票,原来那位无责车主的保险公司将陈女士等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这家保险公司称,其已按照车险“代位求偿”的有关规定,向投保的无责车主赔偿了9万元损失,现在起诉是按照规定追偿这笔赔偿款。对此,陈女士感到无法接受:自己还有1万多元损失至今未能获赔,却被无责方保险公司起诉。因此,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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