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车险“代位求偿”试点已经启动。今后在车险理赔中,如果找不到责任对方或者责任对方怠于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直接找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这也改变了车主自掏腰包支付损失的情况。 昨日记者从辽宁保监局获悉,我省车险“代位求偿”系统已于辽宁省车险“代位求偿”试点已经启动。 什么是“代位求偿”?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赔偿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也就是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这里的责任对方是指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安排,辽宁、重庆和厦门作为车险“代位求偿”工作的首批试点地区,目前辽宁车险“代位求偿”的数据库平台已经建立,系统会对各保险公司的信息进行直接对接,理赔信息上传到平台,各家保险公司都能看到相关的理赔信息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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