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主险有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有乘座责任险、车身玻璃破碎险、机动车辆失窃险、无过错责任险、机动车辆停驶损失险、承运货物责任险。本公司采用一单多险的承保方式,即在保险单上为投保人提供上列多种保险服务。
机动车辆保险手续的办理
投保时,被保险人须持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行驶执照向保险公司索领取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如实逐项填写,在加盖被保险单位公章或私人签草后,交本公司业务人员依照规定核收保费,本公司将依法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即告成立。
机动车辆损失险
凡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总外事故;雷击、暴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总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经济损失(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保险公司将依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贪污应当支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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