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胎爆了,警示灯不能用,阿华只好在车后放石头提醒来车。正是这石头,害骑摩托车的小潘摔伤,手术切了脾。日前,海沧区法院认定,阿华放置石块绊倒小潘的摩托车,构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阿华赔偿4万余元,小潘自己承担3万元。 摩托车和小客车根本没有接触,怎么能算是交通事故?这起离奇的交通事故案件引来法庭上激烈的辩论。 【事故】 摩托车碾轧“警示石头”,司机伤残 3月17日上午9点多,阿华驾驶的小客车在海沧东宫路段爆胎。停车后,他发现应急灯不能用,就在车后约5米远的地方放了两块石头作为警示标志,然后卸下爆掉的轮胎去找修车店。 阿华离开不久,小潘骑摩托车沿慢速车道驶来,他看到了前面的小客车,但没发现地上的石头。摩托车碾上石头,轰然倒地,小潘当场受伤。 小潘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伴急性失血性休克,医生为他施行了脾切除术。司法鉴定中心作出认定,小潘的伤残等级为8级。交警部门认定,阿华没有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应负主要责任,小潘对前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应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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