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不赔,因为保险公司有免责条款。不过北碚区法院却判决这家保险公司赔偿,为什么呢,因为该公司将免责条款“淹没”在其他条款里了———免责条款的字体、大小、粗细都跟其他条款的一样,没有依法明显提示。 近日,该保险公司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酒后开车撞上护栏 维修花了七万多元 去年7月16日,高女士的丈夫余先生驾车从北碚区开往主城,行至渝武高速公路上时撞到公路右边桥梁护栏上,受损严重,所幸余先生没有大碍。 第二天,执法部门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对余先生进行乙醇定性定量检测。几天后结果出来了,余先生的血样里检出了乙醇,含量为每100毫升18.5毫克,按照相关规定属于酒后驾车。执法部门以据认定余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余先生修车花去7万多元,心痛不已。这时,高女士想起车是办理了保险的。当年8月4日,她找到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要求赔偿7万多元的损失。 10月27日,保险公司作出拒赔通知书,拒赔理由为《机动车车辆损失综合险条款》责任免除第八条第(六)项。 《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