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正式实施近一个月了,10月29日,记者在市法院采访时了解到,新保险法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公司行为,过去存在争议的案件变得清晰起来,涉及由如实告知义务、明确说明义务、车辆批改手续等引起的保险官司将减少,一些案件保险公司必败诉。 合同满两年 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旧案例:2005年11月8日,沈阳市民王女士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后,不幸得了白血病住院治疗,但保险公司却拒赔。理由是“未如实告知”其曾得过冠心病,在填写保单时有故意隐瞒病情之嫌。“得冠心病是发生在五年前的事,而且在投保时已经好了,我觉得没有必要填写。再说得冠心病与得白血病有什么相干?”王女士提出质疑。 沈河区法院认为,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条件,保险公司必须向投保人说明和询问,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并且保险公司的说明和询问义务应先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在保险公司没有询问的情况下,投保人没有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本案中,保险公司虽然对王女士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询问,但询问的内容并不详细,未逐项询问,导致王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