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萍乡市蔡先生的一辆宝来车被撞。事后,保险公司定损与交警部门委托的萍乡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定损节价格竟相差两万多元。定损结果如此悬殊,原因在于价格认证中心是根据正版厂家零配件标准进行价格评估的,而保险公司则是依据非正版厂家零配件标准定损,这种情况下,究竟该以何方定损结果为准呢?对此,江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晓云建议,车辆定损应该由中立的评估机构进行,保险公司既担任评估角色又担任理赔角色,确实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 两个机构定损结果差2万元 5月16日下午,蔡先生的一辆宝来车被撞。随后,他立刻报警并通知了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但定损结果出来后,蔡先生傻眼了:交警部门委托的萍乡市价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价格认证中心”)定损结果是4万元左右,而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仅为2万元左右。 “修理厂是在保险公司定损结果出来后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理赔标准去修的。”蔡先生表示,价格认证中心是根据正版厂家零配件标准进行价格评估的,而保险公司则是依据非正版厂家零配件标准定损的,所以价格上有较大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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