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从北京好运鑫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风景海狮汽车,购车时与该经销商约定在指定保险公司投保,但事后高先生却违反约定自行投保。因此,高先生被汽车销售公司以违约为由起诉到法院。昨天,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高先生的代理人说:“我们对汽车销售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服务不满意,所以转投其他保险公司。”销售公司与之签订的合同关于投保的约定违反了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保险法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能强制其他人投保,也不得利用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或限制保险人投保。购车合同的约定明显违反法律。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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