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表面上问题出在基层公司,其实根子在保险公司总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考核导向上。只重保费数量、不顾保险质量的“保费论英雄”的局面昭然若揭。
不正当竞争的根源
目前分散性的车险业务已逐渐为各种代理渠道所掌握,客户资源的不断积聚使代理渠道在与保险公司的博弈中处于明显的主动地位,保险公司支付给中介代理机构的车险手续费不断飙升。而上海车险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也更具代表性。
朱俊生认为,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来界定保险公司向中介支付高手续费行为的属性,主要涉及到商业贿赂与低价倾销这两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不正当竞争行为背后的根源正是,保险公司“惟保单数量、保费规模是图”如此健康、不积极的价值导向。
“一些保险公司经营目标似乎尚不明确,在业务规模、市场份额与经济效益之间摇摆不定,考核导向变来变去,基层公司无所适从。”朱俊生在一番调研后认为,由于治理结构的缺陷,很难说一些公司真正意义上秉持了理性经营的原则。
最典型的例子是,“一家财险公司对于刚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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