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各界一片热议声中,交强险的费率浮动方案出台了。昨日,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浮动。
保费与交通事故挂钩
与此前公布的草案相比,《办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删除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车主缴多少交强险保费,只与交通事故挂钩浮动。
“尊敬的投保人,您的机动车辆从上年度投保以来至今,发生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如下……”车主投保交强险时,将收到一张“交强险保险费率浮动通知单”,车主上年度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索赔、人员伤亡等情况详细地记录在案。
需提出的是,交强险保费与交通事故挂钩,并不是与所有的交通事故挂钩,而是以上一年度交强险责任事故赔案为根据。
下浮扩大,上浮缩小
保监会公布办法草案时,社会各界纷纷指责“获罚容易,获奖难”。此次公布的办法则听取了民意——扩大下浮比例,缩小上浮比例。
上浮比例方面: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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