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不到一年,从专家评论到坊间议论,交强险博得的名声实在不怎么样。用拼音输入“交强险”,“交抢险”很容易跳出来,于是这个名字也经常见诸报端——当然,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校对出错了。
“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我们必须承认,交强险推出的动机是好的,其目的根本不是专家说的“给保险公司送大礼”。
不过“动机是好的,效果是差的”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并不罕见。
没有交强险之前,商业三者险不也是强制的吗?没保单不是一样不给验车吗?现在只不过是把强制那个改为强制这个了,按理说不应该有太多的意见才对。问题就在于你为什么在提高保费的同时反而把赔付额降了。
对于不少车主而言,买份商业三者险,心里本来挺踏实的,换成交强险,多花了钱不说,踏实还跟着没了,于是不得不再去买份商业三者险。而交强险差不多就是个验车凭证,和过去的泊位证明长得有些联相。
任何一项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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