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孙勇认为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每年获取数百亿元的暴利,遂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为6万元的规定,但对方不予受理。
昨天,孙律师正式向一中院递交了诉状,起诉保监会,法院将按规定在7日内答复是否受理该案。
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利润”
据了解,保监会在2006年6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条款》第8条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赔偿金赔偿限额为1万元,医疗费用1600元,财产损失400元。根据已公布的有关数据: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而同期,保险公司赔付不过130亿元。据此数据,有关人士得出交强险存在暴利这一结论。
孙律师说,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平均费用在1000元以上,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亿,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根据自己的推算,除去不会超过200亿元的赔偿总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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