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3·15,受到不公的消费者都会对电视媒体翘首以盼,希望能让厂商的不良行径曝光在亿万观众眼皮底下。其实这一点恰巧反应了许多个人无法在维权道路上获得公平对待,汽车维权领域尤其如此。
公开信息是,今年10月1日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施行,汽车“三包”政策进入实施元年。这部十年前起草,八年前开始征求意见的汽车“三包”草案终于千呼万化始出来,但并非瓜熟才落地。
这一份饱经岁月的汽车“三包”法规让很多汽车维权者吃尽苦头,鲜有胜诉者。“我不在乎这点经济损失,就算败诉,也要发出声音!”成都的沈先生状告当地经销商败诉后表示。2012年,沈先生保养不到24小时的爱车跑偏发生碰撞,维修费用高达48758元。但最终因车辆维修完毕,举证困难败诉。
汽车维权也有成功者,非常少,基本受尽挫折。去年2月,出现了首件我国法院判决汽车经销商进行整车更换的案例。2009年任先生花去21万购置迈腾车辆,两年内更换三次变速箱,与经销商对簿公堂,要求更换其车辆。在双方博弈中,4S...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