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前景不好

 所属分类:  2013-9-6 15:41:26    加入收藏

每逢3·15,受到不公的消费者都会对电视媒体翘首以盼,希望能让厂商的不良行径曝光在亿万观众眼皮底下。其实这一点恰巧反应了许多个人无法在维权道路上获得公平对待,汽车维权领域尤其如此。

  公开信息是,今年10月1日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施行,汽车“三包”政策进入实施元年。这部十年前起草,八年前开始征求意见的汽车“三包”草案终于千呼万化始出来,但并非瓜熟才落地。

  这一份饱经岁月的汽车“三包”法规让很多汽车维权者吃尽苦头,鲜有胜诉者。“我不在乎这点经济损失,就算败诉,也要发出声音!”成都的沈先生状告当地经销商败诉后表示。2012年,沈先生保养不到24小时的爱车跑偏发生碰撞,维修费用高达48758元。但最终因车辆维修完毕,举证困难败诉。

  汽车维权也有成功者,非常少,基本受尽挫折。去年2月,出现了首件我国法院判决汽车经销商进行整车更换的案例。2009年任先生花去21万购置迈腾车辆,两年内更换三次变速箱,与经销商对簿公堂,要求更换其车辆。在双方博弈中,4S店代理人一再强调我国法律中并无汽车“三包”政策,缺乏法律依据,双方之前也没有汽车更换的约定,所以4S店只能按照一汽大众的质保规定,为原告进行维修服务。

  最终法院根据《合同法》判决更换车辆,法院表示,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按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法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如今,距汽车三包正式施行还有半年,消费者可以参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维权。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之后,在政策执行层面仍面面临着困难重重。

  首先,国家对于汽车质量安全标准本身不健全,汽车品牌众多,每个厂商有着各自的设计理念和质量标准。其次,举证困难,车辆发生故障后,本身驾驶员缺乏汽车知识,对于举证无从下手。

  其次,消费者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仍然很高,厂家接到投诉之后,车辆维修周期加长,协调跟进缓慢,让他们失去信心。而专业汽车质量检测部门的受理点非常少,并且检测费用又是相当昂贵的,看到少辄上万元的检测费用已经心生退念。

  再次,对于消费群体来说,车辆质量鉴定困难是施行“三包”的主要障碍之一。目前,全国只有5家国家级的汽车检测中心,在发生纠纷时,地区偏远的消费者在车辆运输上就耗费大量精力物力,而动辄几万的检测费用更不是一般消费者负担得起。如果是生产企业自行检测鉴定,即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很难保证其结果的公正客观性。

  “政府部门应该建立起一个权威的检测机构,对问题车辆鉴定,其标准和公正性,这才能辅助三包新政的施行。”消费者认为。

  乘联会副秘书长崔东树也对汽车“三包”实施前景持保守意见,他表示,汽车三包政策在制定上一直存在很多争议,而一旦出台,短时间内也很难起到作用,因为在执行上,还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涉及到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利益,执行起来会有一定困难。

  不管怎么样,目前汽车“三包”还有很多亟待完善的细则,但还是会对汽车企业起到一定的约束性,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个利好消息。

2013年7月9日

交强险实施后 已投的商业三责险是否有效?
    有车主反映,近日频频接到一些保险公司业务员电话,宣称在7月1日之前购买交强险要比7月1日后购买便宜。王小平指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实际上这是个别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引诱投保人提前续约商业三责险。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保监会近期已要求保险公司不得接受7月1日后车险保单的提前续保业务。   如果提前续保后,起保日期仍为2006年8月10日的话,肯定还需要再购买交强险。   据了解,10月1日之后,全国各地所有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投保交强险就上路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其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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