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丰田汽车今年年初的大规模召回事件后,通用、克莱斯勒、三菱、本田、铃木等车企纷纷在华采取召回行动。在中国汽车市场,今年上半年已经发生34起汽车召回事件,仅6月份就发生7起。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与2004年的旧版相比,新版意见稿加大了处罚力度,汽车生产企业故意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未按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等多种行为,最高将处以产品货值金额50%的罚款,企业高管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新版汽车召回规定颁布部门有望由原来的质检总局改为国务院,这意味着召回管理规定也有望从原来质检总局的部门规章,上升到国家法规或法律的高度。
据悉,以往汽车企业和经营者不履行召回义务,主管部门最多对其进行警告和要求重新召回,处罚金额最高也仅为3万元,专家表示,这对汽车生产企业来说起不到威慑的作用。新条例将对此实行零容忍态度,对产品有缺陷却不履行召回的生产企业以及其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资深汽车分析师钟师认为,新版召回规定会由部门规定升级为国家法律,这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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