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在去年国庆长假前后,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车主把“交强险”的保单随身携带,否则上路将被罚款。这项社会各界寄予厚望的惠民政策,就此落到实处。 很明显,这个由政府强行推行的政策是公益性质,在私车保有量剧增的今天,社会希望通过强制上保险来缓解由交通事故带来的赔偿纠纷。但保险本身就属于商业行为,因此,出台这项“强制性质的商业行为”前,有关部门就表示该保险的目的是公益性质,不能以盈利为发展导向。
到如今“交强险”实施近一年来,车主发现,这个被强制推行的公益项目,并没有显露出其慈眉善目的公益形象,反而赔付过程复杂、理赔难等问题却一再被媒体曝光。
现在看来,管理者在设计之初,基本上是按照公益性质设计,因此,包括理赔过程等一些琐碎事件,采取尽量不麻烦保险公司的原则。这导致保险公司收了钱之后,就坐等有事故车主一遍又一遍跑理赔。媒体报道,一位车主因为理赔400多元,单理赔过程中搭上的交通费就超过了400元。
如果保险公司是出于友情,只收成本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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