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车主来说,并不具备识别所谓“重要事实”的能力,不了解究竟应当向保险公司告知哪些内容,告知到什么程度才算尽到了如实告知义务。而有的保险代理人诚信缺失,为了获取更多的佣金,故意诱导投保人隐瞒某些情况,明知投保人不符合条件也与其签订保险合同,一且发生保险事故索赔,保险公司就说“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而拒绝赔偿,这种清况最容易产生保险合同纠纷。
新修订的《保险法》对投保人“如实告知”做出了界定,明确了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采用“询问一回答”的方式,只要投保人如实回答了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就算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
案例1:
2009年,我买了一辆新车,买车后有熟人在保险公司工作,因为抹不开面子我就在熟人那里买了保险,除了基本的车险还保了很全的商业险。此后,我一直按时续交保费。
2011年初,我的车被盗了,丈夫第一时间提醒我当初购买的保险有盗抢险这一险种,车辆在被盗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我赶紧找出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只能得到80%的赔偿。保险公司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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