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交警总队昨天向新闻界透露,广东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我省经济高速发展,汽车逐步走入寻常百姓家,贷款买车屡见不鲜的实际情况,为方便群众,近日又推出一项便民举措: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以便让消费者顺利贷款,又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抵押登记车辆不得过户 据悉,机动车抵押登记是指抵押人(机动车所有人)将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作为抵押物,凭借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有效合同,与抵押权人一起向机动车管辖地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的行为。经审查符合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抵押权人持有。抵押登记的车辆,不得办理过户、转入、转出等发生财产转移的登记,车辆办理发动机、车架变更等登记必须征得抵押权人,即《机动车登记证书》持有人的同意。车辆因抵押合同等债权、债务纠纷造成的财产转移,需要办理有关登记的,必须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例如:甲方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机动车作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甲乙双方签订了有效的抵押合同,并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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