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汽车培训场地练车时发生事故,责任怎么定?保险公司要不要赔?昨日,奉化法院对这么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进行了调解。
保险公司拒赔
2011年12月底的一天,学员王某驾驶教练车在汽车培训学校的场地练习。因驾驶技术比较生疏,遇情况时心一慌,操作不当,导致教练车与场地内的铁架、墙体发生碰撞。教练车、培训学校内的墙体受损,王某自己也受了伤。
事故发生时,王某独自一人驾驶教练车,教练在车外进行指导。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认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承担责任”。经交警部门协调,汽车培训学校向王某支付了医疗费及误工费13000余元。
汽车培训学校修理受损的教练车花费了15000余元,还有铁架及墙体损失5800元。为此,汽车培训学校向承保教练车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要求在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各项保险金合计31300元。
但是,保险公司以交警部门认定“教练在车外指导,未随车指导”为由,对这次教练车出险拒绝理赔。保险公司提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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