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入市已两周。如果不符合“交强险”规章上路,哪些情况下会被检查?车主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表示,对“交强险”的核查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
是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检验的时候。二是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当中。
晨报昨天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和本市“公安热线”获悉,针对“交强险”处罚分为三种情况。
1、未投保最低罚两倍
对于没有办理
机动车保险的车主,公安部表示,在监察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扣留车辆,并告知当事人去补办“交强险”,而在补办保险之后,则要及时发还机动车。当然,对没有办理“交强险”的会处理最低保险限额应交纳保费两倍的罚款。
2、忘贴标记可罚200元
有的车主已经购买“交强险”,却在行驶时没有携带,或者没有在车辆上粘贴保险标志。公安部表示,对这类车主可处以200元的罚款。
上海“公安热线”咨询人员表示,对于这类车主,上海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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