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今年车船税将随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同缴纳,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24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成为机动车车船税的唯一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
据悉,两部委要求保险机构在今年7月1日前做好完善财务系统、修改交强险保单等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纳税人需要另外再开具完税凭证的,保险机构应告知纳税人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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