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施行2年多的交强险“奖优罚劣”浮动标准,将从7月1日起正式接轨全国版新标准。与上海版标准相比,全国版的交通事故浮动因素有很大变化,而安全违法因素则作适度微调。
上海已先实行费率浮动
交强险去年7月推出时就定下了“奖优罚劣”原则,即车主的前几年驾驶记录越好,保费折扣越多,反之亦然,保费上浮100%、下浮30%都有可能。如今,交强险实施已快1年,各地车主的事故、违章记录已经健全,于是保监会本月15日正式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
全国版新标准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大类共14个费率浮动因素。由此计算,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有出过交通事故且没有违法行为的车主,其缴纳的交强险保费即可降低44%;但如果某车主上一年造成了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3次闯红灯再加上酒后驾车等,那么他来年的保费最高可能上浮108%。
上海的情况比较特殊。由于率先建立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去年7月1日就率先实行了“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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