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依据国家规定,我省开始实施新的车船税征收标准,原机动车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的纳税金额,由每车300元下调至120元;原机动车排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的纳税金额,由每车480元下调至300元。这一惠民利民政策实施后,就有小排量车主咨询,自己提前多缴的车船税能否退还。
10月16日,记者从石市地税局获悉,目前全市小排量车主提前多缴的2012年车船税正在陆续办理退税,“最晚11月底前,多收的车船税款会逐一退到车主手中”。
还有389名车主未领到退税款
“退税过程本来就需要时间。”征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另外两个原因,一是省会从事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众多,收集、送交车主申请材料的时间较长,进度不一;二是地税部门在审核过程中,遇到机构调整,原来负责市区退税审核工作的市地税局直属一分局被撤销,市区退税审核工作改由各区地税局负责。因此耽误了退税时间,希望广大车主谅解。
目前退税工作进展怎么样?征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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