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如果未将交强险标志贴在规定位置,车主要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除1分;若车辆三者险过期而没上交强险将被扣车,路面执法民警将扣车,责令车主投保交强险,并交纳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昨天上午,市交管局联合保监部门就此项措施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7月1日前已购买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但原商业三者险期满后,必须及时投保交强险。“明年7月1日开始,车主都要投保交强险。”交管局副局长王立说,司机驾驶今年7月1日以后投保的车辆上路,必须在车的前窗右上角粘贴交强险标志,摩托车要随车携带交强险标志;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第三者险且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商业第三者保险凭证,标志(凭证)丢失的车主应尽快到保险公司补办相关手续。
“如果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交管部门将扣车,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同时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王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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