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公安部、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这无疑又给酒后驾车上了一道“紧箍咒”。按照通知明确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一次上浮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交通违法与车险双挂钩距离3月尚不足一周,昨天,记者从义乌交警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获悉,目前还未接到上级部门对执行该政策的要求,也不清楚相关细则。据义乌中保财险相关负责人介绍,下月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动政策应该会在北京先试行,我省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还在制订相关细则,最迟在4月出台,但何时实施目前尚未明确。另据省保监局透露,浙江还将在今年推出商业车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制度。省公安厅与省保监局正在开发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共享平台软件,保险公司通过这个联合信息平台,可查询相关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届时,将全面推行出险次数、酒驾与保险费率“双挂钩”。按照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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