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车险市场上的一些争议问题,一些发达国家早已经解决。用户为汽车投保或者出了事故后理赔,方便快捷,让很多投保人感到安慰。它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
保险制度比较合理,让开车人不至于负担过重:美国各州在有关车险责任与赔偿认定的法规方面,差别挺大,但是不管哪个州的法律,购买汽车保险都被列入机动车辆驾驶者的法律规定,不买汽车保险,车就不能“动窝儿”。车险的价格由保险人拥有的汽车的价格、汽车的性能、保险人所居住的地区、拥有汽车的数量、每天开车行驶的距离,甚至开车人的年龄、婚姻状况等各种因素来决定。这里一般有全保、半保和单保等。要投保的汽车的价格越高,它的保险费用当然也就越高。车价值不菲,自然承担着相当高昂的保费,有的保费会占到车价的三成左右。
日本:
强制三责险零利润
1956年日本通过立法实施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该强制保险仅以汽车第三者伤害责任为限,不包括第三者财物损失。该强制保险的惟一除外责任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不参加保险者,不得驾驶汽车,否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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