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新车后为车辆买商业保险时,保额须按照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核算。对于河南省财产保险行业的这一规定,消费者表示质疑和不满。有关法律人士指出,该做法不但涉嫌违反《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强制消费者超额投保,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同时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车主投诉:核算方式不公
近日,河南郑州消费者葛先生的投诉在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的富达汽车广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其中车款为162800元,购置税13914.3元。因需要分期付款,他被告知须通过保险公司设在4S店里的代办处购买机动车损失险、盗抢险(以下简称车辆商业险)等保险。
随后,葛先生选择投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河南分公司)的财产保险。保险代办员出具保单时,葛先生发现车辆商业险的价格有些高。 代办员解释说,根据公司规定,保额按照车辆购置价格和购置税的总和来核算。葛先生认为这种计收保费的方式不合理,因为如果车辆一旦出了事故,无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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